“是的,钱同志,不知你可否将那些设计图卖给厂里?”
负责人是带着诚意过来的,不管是因为爆火的图稿价值,还是看在卫斯年的面子上,对方给与的价格都十分丰厚。
如果是一般人的话,知道这事儿肯定跟天上掉馅饼似的,立马高兴的答应了。
然而钱宝芳并不是只贪图眼前利益、目光短浅的普通人。
比起直接卖图稿,她更喜欢做长远的打算,抓住赚更多利润的机会。
因此,这场谈话到最后的结果是,钱宝芳愿意出设计图同制衣厂合作,但她不卖,而是抽取每件衣服出厂价的千分之八。
也就是说制衣厂每卖出一千块的衣服,需要分给她这个图稿设计者八块钱。
这个价格看起来跟白送也没什么差别了,但钱宝芳有个小前提,要求制衣厂根据她的图稿做出的每件衣服都要在后领内衬里绣上‘芳芳服饰’的个人图标,以示这是她所设计出的服装。
负责人没想到她会提出这么个想法,只道这事儿他不能决定,必须回去和厂长商量后再给具体的答复。
钱宝芳不着急,放人离去后立即行动迅速地去县政府申请注册,将‘芳芳服饰’这四个字彻底变成自家合法的品牌商标。
上头在开放市场时就针对这一块做过条例,但知道或者有这样意识的人不多,所以小县城也一直没有人特地去花钱弄这个。
钱宝芳这次开了个头,再次做了第一次吃螃蟹的人。
作为第一人总是有些好处的,起码她这回的事就被办的快速又高效,顺顺利利地在小半天之内将自家商标牌照拿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