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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要宠爱我[快穿] 铃鹿 952 字 11个月前

穆采应了,随即踏上了路程。

雍地僻远,民智未开。穆采在当地穷苦村民的帮助下修缮了一座小房子。这房子是原来这里一名教书先生的屋子,对方实在受不了雍地的贫穷,最后远走了。

穆采听到村长磕磕绊绊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方言给自己解释到这里,再看着满脸泥泞,呆呆望着自己的瘦弱的孩子们,和面朝黄土背朝天勤恳帮自己修房子的村民们,他决心做一件大事。

他要为这些穷苦的孩子们教书,让他们能够识字,算数,做账,做文章,继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说来也怪,穆采原先明明是个最吃不得苦的,只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只穿自己喜欢穿的衣服。但是到了雍地之后,他吃着穷苦村民们送来的,作为束脩的粗糙杂粮,一点蔬菜和偶尔一个的鸡蛋,睡在窄小坚硬的木板床上,竟然也觉得甘之如饴。

就是衣服他还是习惯穿自己的,因为比较舒适。

在穆采教书了大半年后,学生们已经开始识字,学会了简单的算数,穆采为自己的成果感到很高兴。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秦重锦还是没有放过他。

在某一日学生下课后的午后,穆采穿着一身红衣,站在窗前向着自己的学生挥别。他清减了许多,腰肢几乎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宽了。

穆采身上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他笑起来美得惊心动魄,叫那群离开的孩子们看得目不转睛,走路都忘记看路,差点栽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