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答案,魏云清退了回去,面露怜悯地看着晏如松,叹息道:“那这二十六年来,你可……受苦了。”
晏如松一怔,隐约有些明白魏云清的意思,心中惊叹着魏云清的口无遮拦,羞窘的情绪令他直接抬手一捞,将她按入自己怀中,低声道:“云清,你再说下去,我可要无地自容了。”
魏云清低声笑起来,钻入晏如松怀里挑了个舒适的姿势趴好。她可以学着这时代的女性,低眉顺眼,谨小慎微,可那不是她的本性,她可以在外人面前伪装一时,却不可能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伪装一辈子,早点让他知道她的本性,知道她是怎样的人,万一他后悔了,也好及早抽身嘛。她是很喜欢他,可也不愿用伪装吊住他,她希望他看到的是真实的她,无论他最终能不能接受这样的她,她都不会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就是这么流氓哈哈哈
☆、44|第四十四章
到小院之前,魏云清放过了晏如松,没再为难他。
下了车,魏云清拉着晏如松前前后后地逛,带他走遍了小院的角角落落,甚至连后罩房也带他去看了,最后回到她特意开辟出来的书房,把文房四宝往他面前一推,笑道:“帮我写幅字,我要裱起来。”
晏如松无奈道:“我的字入不得眼。”
魏云清拿出之前等小满消息时无聊写的一幅字递过来给他看,傲然道:“我这才叫入不得眼。”
她拿出来的这幅字,只能说是看得懂她写的是什么,除此之外真不能叫字了。七倒八歪,毫无笔锋,犹如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这是用软毛笔写的,魏云清的软笔书法实在不行,不过这回买文房四宝时,她还特意挑了之前用过的那种类似钢笔的毛笔,笔头很细很短,相对来说比较好驾驭。别人是当把它当毛笔用,提笔悬腕,魏云清是拿它当钢笔用,捏紧了在宣纸上写字毫无违和感。再加上还有个笔盖,盖上去就更像钢笔了,硬笔书法上魏云清是没问题的。不过用这种笔试写的字她就藏起来了,没让晏如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