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荡了两个多小时,他有点累了,便坐在了街心花园的铁艺长椅上休息,不远处的花坛边坐着一个奇装异服的流浪汉,肩头挂着一把老旧的吉他,见他坐了半天不动,对他龇牙一笑,忽然拨起了弦子。
流浪汉的吉他弹的意外的好,嗓音也意外的沙哑浑厚,一首“500里”被他唱的十分沧桑怀旧。
这首老旧的歌曲恍惚间将霍子南带回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他还没有离家,跟父亲和姐姐住在一起,有一年姐姐参加了镇花大选,决赛时唱的就是这首歌。
童年毕竟是美好恬淡的,他不由得笑了笑,站起身来走过去,掏出兜里的零钱,连同阿梅给他的那个汉堡一起,放在流浪汉面前的吉他盒子里。
流浪汉停了弹奏,在盒子里捡了几张纸币,跑到不远处的报亭买了两瓶水,递了一瓶给霍子南。
霍子南沉默地接过了,回到长椅上继续枯坐,流浪汉一口气灌完了水,冲他挑了挑眉,又开始弹唱一首粤语歌曲。
歌曲非常流畅优美,霍子南完全听不懂,坐在那儿又开始神游天外,英国那家医院的邀请函还躺在他的抽屉里,虽然已经过了五个多月,但只要联系一下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去英国吧,他忽然想,离开这,开始别种平淡的生活,市很好,有这么多和自己一样发色一样瞳孔的人,可毕竟,一切都太复杂了。
人老了,总是更加喜欢简单的一成不变的生活,伤筋动骨的爱情啊,总是显得那么费劲那么奢侈……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手里的水只喝了一半,就被一个拖着麻袋的大婶趁他不备收走了瓶子,霍子南哑然失笑,抬头时只见对面的流浪汉也开始整钞票包吉他,之后指了指不远处的馄饨摊子,对他扬了扬下巴。
真是意外的邀请,霍子南没有料到在这个时候,居然有一个陌生人向他表示难得的友好,正在踌躇要不要请他喝一杯,一辆熟悉的奥迪便悄然驶近了,停在了他身边。
“找了你整个下午。”潘昱雄降下车窗,脸色居然有些焦急,“怎么不开手机?家也不回!”
流浪汉耸了耸肩,背着吉他兀自走了,霍子南愣愣看着他,直到潘昱雄十分不悦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才回过神来:“什么?”
“上车。”潘昱雄打开了车门,“陪我吃饭。”
完全是命令的语气,霍子南没有多说什么,顺从地上了车,坐在了他身边。
“想吃什么?”潘昱雄放柔了声音问他。
沉默,潘昱雄又问:“午饭吃的什么?”霍子南依旧没有回答,片刻后潘昱雄直接吩咐阿宽:“去陶然私房菜,让老板清场。”
阿宽应了,潘昱雄伸手将霍子南的手握在掌心,低声说:“吃完饭我们回邱楠山别墅。”
他没有明说,但意味再明显不过,霍子南的身体一僵,随即放松了,任由他握着手,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菜馆就设在老板家里,三十八层的顶楼,餐桌被布置在露台上,遮着一把雅致的阳伞,旁边亮着一盏光线柔和的玉兰花灯柱。
桌上的菜色不外海鲜时蔬一类,都是霍子南平日爱吃的口味,清爽的菜肴盛在细致的白瓷骨碟里,幽暗的灯光下餐具器皿都泛着淡淡的柔光。霍子南默然坐在纯黑的藤编餐椅里,修长的手指握着椅子扶手,竟显得比骨瓷都通透细白。
“怎么不动筷子?”潘昱雄给他面前的白瓷酒杯里斟满白酒,又在吃碟里夹了一筷烩鱼肚,“不想吃,还是看见我没胃口?”
霍子南不语,只静悄悄坐在椅上看着远处灯火阑珊的夜景,入夜后风渐渐大了起来,吹起他额前鬓角的发丝,清晰地露出他清朗的眉眼,琥珀色的眸子在夜色中看来几近暗褐色,深沉,淡漠。
良久他端起了面前的酒杯,也不和潘昱雄碰杯,凑到唇边抿了一口,一仰脖干了,蹙着眉硬咽了下去。
潘昱雄不以为忤,一言不发地给他又续满了,端起自己的酒杯碰了碰那个安安稳稳放在桌面上的杯子,也一口干了。
接下来的一个钟头里,霍子南基本没吃什么菜,倒是将大半瓶五粮液喝下了肚,脸上一丝红晕也不见起,只是越喝越白。
潘昱雄知道他这种体质喝酒不易发散,最是伤身,有点担心他喝得猛了禁不住,但心底里另一个声音又暗暗教唆——让他喝吧,最好喝个糊涂,什么都不清楚不计较了才好,接下来的事情,对两个人来说,就都不那么困难了……
晃荡了两个多小时,他有点累了,便坐在了街心花园的铁艺长椅上休息,不远处的花坛边坐着一个奇装异服的流浪汉,肩头挂着一把老旧的吉他,见他坐了半天不动,对他龇牙一笑,忽然拨起了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