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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丹尼尔这句话震慑,白缎脑中一片空白,一时间竟然有些走神,然后被对方趁机紧紧抓住了手腕——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对于自己的恋人根本没有半分警惕的原因。

意识到自己似乎又被丹尼尔忽悠了,白缎皱了皱眉,冷声低喝:“放开!”

“不放!”丹尼尔死皮赖脸的不退反进,再度贴近白缎,甚至打破了陌生人之间的礼貌距离,“您需要血,我明白,喝我的不行吗?自从遇到您后,我每一餐都在努力吃有营养、能够改善血脂的食物,我相信我的血液肯定比这些经常食不果腹的平民美味的多!”说着,丹尼尔用另一只手拔出了腰间的匕首,而后毫不犹豫的用大拇指在匕首刃部抹了一下,划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顿时,空气中弥漫出了浓重的血腥味道——而这股味道闻在白缎鼻中,仿佛是琼浆玉露。

丹尼尔说的不错,他的血液的确比其他人美味了太多。尽管白缎这些天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一直在努力挑选闻起来最为可口的猎物,但那些人血液却根本及不上丹尼尔万分之一。

被美食刺激的大脑发出了尖锐的鸣叫,白缎口中的獠牙忍不住发痒,唾液也迅速分泌,立刻进入了进食的状态。

然而,白缎也是有原则的,并没有屈服于自己吃货的本能——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把持不住、喝了丹尼尔的血,就再也不能理直气壮、义正言辞的拒绝他了。

白缎实在是太了解自己的恋人了。只要你给他一分颜色,他就能蹬鼻子上脸,直接给你开一家豪华染坊!

——更何况,绝顶的美食倘若不吃到嘴里倒还好说,一旦吃了,再想要戒掉就难了。特别是对于吸血鬼这种生物来说,珍馐一般的血液,根本与毒品无异,一口就会成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