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思睨着屏幕那头的余别恨,唇角的笑容愈发鲜明,“可还要往下继续再猜,还是就这答案,不改了 ?”
余别恨沉吟了片刻,“不改了。”
为了方便视频,沈长思特意网购了一个手机支架。
这会儿,他把手机给放在手机支架里,调整了下画面,拾起桌上的一副对联,之后才拿出一张他先前便已写好的“福”字。
“福字是先前便已写好的,对联才是我方才在写的。如此,便不能算你答对,不过也不能算是全猜错。算你答对一半。对联跟这个‘福’字,选一样,想要哪一样?”
余别恨想了想,“可以两个都不选吗?”
沈长思眼里陡然迸出寒光。
余别恨低笑出声,他的眼神温和,“我开玩笑的。我想对联跟‘福’字都要,行吗?”
在大恒,帝王赐字可是无上荣耀,岂有先是拒绝,后又讨价还价,戏弄君王,可是死罪!
沈长思微抬了抬下巴,“这么想要的御笔亲……我亲手写的字?”
“嗯。长思的字,秀隽而不失遒劲,潇洒飘逸而不失厚重大气。我个人很喜欢。”
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一个人是不是真的懂得书法,品鉴书法,三言两语便能够轻易地分辨。
余别恨的这番一点评,可以说是精准地概括了沈长思书法的特点。
果然,无论记不记得他,阿元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是懂他之人。
从来都是知音难觅。
这异世,他是孤魂一缕,何其有幸,阿元亦在。即便,他已记不得他,更认不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