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好事?
哪里有好事?
五百斤的黄米酒?
不说售卖价,就是进价也要五十两银子,等于每个月要孝敬新刺史五十两银子的酒?
还要恭恭敬敬送过去,说不定哪个喝得高兴,数量还会增加?
纪彬听到这,已经完全明白谢阁老说的敛财是什么意思。
小事都是如此,大事呢?
而且新刺史这么行事,他带来的官员们?
只怕下面的小人物们都被折腾了个遍。
老陈已经无奈了,总觉得这五百两酒只是个开始。
再说一个月直接搭进去五十两银子,这谁家能受得住。
像纪彬这么能赚钱但还是少说,大多数作坊里,一个月能赚五十两,那就是天大的买卖了。
特别是兰阿巷子里的作坊们,有哪家可以说,自家每月净赔五十两可以承受得住?
以往跟老陈家关系不好的酒坊此时也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
毕竟今日是老陈,那以后呢?
回想起来,春安城也有过这样的官,或者说,除了谭清谭刺史之外,他们遇到的官大多如此,好点的不管他们,只要自己吃喝好,待够时间就可以走了。
差点就苛捐杂税巧立名目收钱。
要是没有享受过谭刺史的治下清明,兰阿巷子的人们可能都习惯这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