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史密斯先生。”下雨天也用英语问候了一句。
双方并不是第一次交易,因此没什么废话,商人史密斯直接说道:“我带来了你们最喜欢的烈酒,有六百二十加仑,足够你们装一千两百袋。”
“酒的价格还是和上次一样,成色最好的野牛皮可以换三加仑,成色普通的野牛皮可以换一加仑半,成色差的半加仑……不知道这次你们需要多少?五百加仑?”
牛皮换烈酒,其他商品都是小头,生意一直是这么做的,史密斯以为这次也一样。
然而下雨天的话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这次我们不要酒。”
“?”史密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下雨天当即用阿帕奇语又说了一遍,吐字清晰:“我们这次不买酒。”
白人队伍里的翻译将这句话翻译给史密斯,史密斯终于确认自己刚才没听错。
印第安人居然不买酒了!
他顿时感到又迷惑又恼火,说道:“什么,为什么?你们不是每次都要买烈酒吗?美味的威士忌,难道你们不喜欢它了?”
“是的。”下雨天说道,面色平静,“我们已经决定远离烈酒,那会腐蚀我们的身体。我们早就该这么做了。”
“不,这是谁告诉你们的?简直胡说八道!”史密斯一挥手,语气激动。
他发誓,如果让他知道是谁劝说的阿帕奇人戒酒,他一定要把这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以上帝的名义,威士忌绝对不会伤害我们的身体,不仅如此,它还会让我们变得更有精神。”史密斯连忙继续说道,一边指示翻译,保证自己的意思能更准确地传达过去。
“……当然,有的人喝得太多,确实会发生一些不好的后果。但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哪怕是水,喝下一加仑也会涨破肚皮,不是吗?这不能说明酒是一种有害的东西,完全不能。”
下雨天回道:“烈酒的问题从来不是涨破肚皮,没人能喝到那种程度……事实上,我们的一位萨满已经指出,酒其实是一种药,根本不适合饮食。”
“药?”
史密斯一滞,不知道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