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很好看。我真的要回去了。回头再来看你啊。”
方彦看着陶乐武出去后,一双眼睛陷入了迷茫。
等裴远回来,喂他吃糊糊的时候,方彦问:“小远,你说我嘴巴好了,再去种四颗金牙怎么样?”
裴远端详着方彦,一脸的一言难尽,然后说道:“老板,我觉得你现在缺牙也挺好看的。”为什么要想不开要去种金牙?这是什么癖好?
方彦:“……”
裴远跟陶乐武的话让他陷入了深思,在关于种牙这件事情上,他终于有了点新的思量。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牙里,金牙亮闪闪的,是最好看的。
为什么他们欣赏不来?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他们的问题?
裴远看着方彦一脸纠结的样子,终于还是忍不住违心的说道:“老板,其实你金牙蛮好看的。”我不会嫌弃你的,老板,我爱你。
别人嫌弃不嫌弃你,我就不保证了。
方彦顿时就乐起来了,“是吧?我也觉得金牙好看。其实我一开始那条拇指粗的金链子我也觉得很好看,只不过太重了,就那么一根几十万,戴脖子上也不安全。可是牙齿就不一样了,小远你看牙齿在嘴里,像今天这种意外绝对极少发生,那么只要我一开口说话,别人就知道我是有钱人,你说对不对……”
裴远:“……”他家老板竟然还有这么肤浅又可爱的时候,裴远真是哭笑不得。对了,他家老板还忒抠门。世界上怎么会有老板这么奇奇怪怪的人?
眼见着方彦已经重新收拾了信心,打算等嘴巴好了就去再种几颗金牙,裴远经过深刻的考虑,然后说道:“老板,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