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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已经没有了创作灵感,如今脸都被毁了。

厉逍摸了摸脸上厚厚的白色纱布,看样子这辈子是再也无法进娱乐圈了。任何事情仿佛是有轮回一样,最初想进娱乐圈是为了裴清,却在初期因为大众的喜欢而迷失了这个目标;而后重遇裴清,激起了他的挑战欲和爱慕,他成了裴清的恋人却因此飘飘然,最后甚至做出那样的错事。

他不会再回娱乐圈了。

但是令他最难受的,并不是毁容所以不得不放弃这个圈子的繁华名利,而是,他以后的人生只能离裴清越来越远。

眼角有白色身影一闪,厉逍先还没会过神。等反应过来是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之后,他猛的跳下床,结果被绊到地,手腕上的点滴被猛的拉扯,沁出一片血迹。吊瓶和床铺被厉逍的力道带得移位,发出一系列“噼里啪啦”嘈杂的声音,而厉逍已经全然不顾,只想从地上爬起。

终于,一双干净的白色皮鞋出现在他的眼前。

有人轻轻叹了一声气。

厉逍的眼眶顿时就红了,过了好久,才轻轻的喊出:“裴清”两个字。

他喊得很轻,因为担心喊的声音一大,裴清就会像之前无数次那样,要么挂断他的电话,要么将他当空气无视掉,即便擦身而过,也不正眼看他一眼,一眼。声音透过厚实的纱布,变成另外一种带着“嗡嗡嗡”的声音。

听得不太真切。

然而这一次,裴清却没有嫌弃,更没有故意无视,只是说了一句。

“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