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莫行之都是数一数二的帅哥,但同样是穿上军装,在王子霄身上, 就愣是比在莫行之身上多了一种理所应当的和谐美,那种彪炳男儿混合了煞气和英气的美,任谁见了都想多看两眼。
包括负责跟进他们剧组的连队长官孙明朗。
孙明朗是实战派, 他心里清楚领导派他来完成这个任务, 其实是有意提拔他……可一想到几个月的时间就要浪费在陪一群绣花枕头上,他就浑身不爽。
心里带着偏见, 他怎么可能对王子霄跟莫行之看得顺眼?
见到王子霄穿军装的烧包样后,孙明朗心里发着坏水:“今天的任务, 是要教你们练会一种军体拳,待会儿一定要打出气势来, 现在先看我示范——”
孙明朗虎虎生威地把这一套打完。
然后他看着王子霄:“听说你身手不错,又是军人家庭出身的,可否出列, 我们俩来对打一下, 加深大家的印象?”
王子霄一脸纯良地点点头,应声出列了。
想当年,他在孙明朗手下做新兵时,就经常捞到这样的待遇。那时候他可没这么好说好商量,扯着嗓子吼的人耳膜疼, 但实际扯的花花肠子是一样的。
不就是看他不顺眼,想教训教训他,让他吃点苦头吗?
在部队待时间长了,都是这样的尿性,不服就干,绝不玩虚的。
《与子同袍》剧组已经集结完毕,现在是拍前准备期,总得掌握些基础技能吧?孙明朗就是给他们做突击培训的部队教官。
剧组里基本都是年轻人,王子霄和莫行之不是年纪最大的,但以他们俩现在娱乐圈的地位,这一群大小演员全唯他俩马首是瞻。这样的传奇人物,被选中参演的演员们刚跟他们近距离接触时,种种不同反应真的太有意思了。有崇拜的,有羡慕的,有存心攀附的,还有打着各种小主意的。只要他们演技合格,王子霄和莫行之也懒得理会这些细枝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