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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行之就那么被他的眼神攫住了。

不得不说,相比起演员,站在舞台上的歌手在魅力的挥洒上,绝对要有优势的多。

录音棚内,王子霄在歌曲的结尾处恐怖地拉出一个长达15秒不间断的d3真音,然后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门出来了。

没说的,又是一遍过。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见多识广,他是一群人中醒过神来最快的,此时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样,两只肥厚的手举起来,啪啪啪的鼓掌,一点都不吝惜力气。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儿个我得给你免单——千万别拒绝,而且以后你再过来录音,找我,我都给你租金的最低价!”

“胖哥仗义!”王子霄又恢复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样,乐呵呵地道,“却之不恭,我就先谢谢您了!”

“提不着提不着,”胖哥突然想起来点什么,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来,双手递给王子霄,“给留下个签名吧?我把话撂这里,你肯定会火的,大火!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抠出来给你当泡儿踩!”

王子霄谢了他吉言,提起笔来,在那个小本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了“王子霄”三个大字。

他的字体非常飘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练了十几年的成果。

“对了,刚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么名字啊?”

“也不能说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变之前的一位天才音乐人,张雨生。他当年在高音方面,整个华语乐坛几乎找不到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