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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王子霄一行人来到了隔壁部落,被一群穿着兽皮裙的女原始人团团围住,一副要分猪肉的架势……晚上篝火晚会,他第一次看到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莫行之。

第71章

试问12个候选人抽签选人物卡, 谁手最黑?

毫无疑问啊!

就是莫行之!

别人至少成分上能混个群众, 他呢?奴隶甲, 连人生目标都很接地气的是“摆脱奴隶身份”,不能更苦逼了。

不过,有坏处自然就有好处, 小人物的奋斗也挺有说头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里表现的亮眼点儿, 戏剧冲突上来了, 广大亲妈粉们还不嗷嗷叫着拼命给他投票呀!

跟王子霄比起来,莫行之的“伤痕妆”更加明显, 甚至连脸上都“划”了那么几条血口子。

但非常奇妙的是,这样的妆容非但没有减少莫行之的魅力, 还让原本过于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邪气和男人的野性!

苦逼的王子霄, 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 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 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

摆脱奴隶身份, 大致分为两种办法。

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

一种是做内奸,里应外合,联系自己本来的部族,破阵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