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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郑一旭转身准备回去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停在了郑一旭的面前。车窗打开,露出一张漂亮的不行的脸来。

“郑先生,好巧。”林宁华忍住笑意,绝对不承认刚才自己恶趣味的在边上注视了郑一旭十分钟有余,“我们走吧。”

被情敌抓到了……

这么尴尬的场景!

果然,林宁华不是一般的情敌,这个人是宇宙级别的强敌,是弗利莎,是大魔王!

“那就有劳了。”在这么尴尬的场景之下,郑一旭反而冷静了下来,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般。将林宁华活生生的当成了空气。

遇见尴尬的事情,只要当事人镇定,别人也就不好意思再提刚才的事情了。

郑一旭想的十分明白,坐在车里越发的高深莫测。让开车的司机很是高看了一眼,果然不愧是老板请来的客人,这分气度真是少见。

林宁华也保持沉默,他想起了自己和一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时候和现在很相似,一旭当初也还很年轻。

那个时候,林宁华在学校里惹了不少事,被家里人硬生生的踢到那个小县城的中学。当时,郑一旭正好是林宁华转学的班里的班长。被班主任派来给林宁华指路的。

可是谁知道,郑一旭本身也不怎么识路呢。

十六年前。

“小少爷,老爷说让你在这个高中里好好的学三年。这个学校虽然小,但是教育气氛和质量很不错。”司机毕恭毕敬的说道。能够让林家的家主说一句教育质量不错,这所校园就真的是不错。

事实上,这座高中也真的是以校风良好而文明的。

对学生来说,老师的好坏反而在其次,良好的学习氛围才是最重要的。起码,这个学校出现为小少爷争风吃醋打群架的事情的几率可比外面的学校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