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打算多事的,只想安静的走开,可是月光却让我看到了藏羚羊那张上帝精心打造的艺术品一般的俊美的脸……

我想,人的命运一定由神明(我本来不信神鬼的,是异常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是经过了阎王特助让我起死回生的奇妙经历,我对它敬畏有加)注定的,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那只藏羚羊,就是小暮,他的全名是勋暮生,我上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个好到什么程度呢?

他说过,他结婚的时候,我会穿着淡灰色的晨礼服站在他旁边,做他的伴郎,而我嫁给萧商的时候,他会做我的伴娘。

我们之间的孽缘始于我的好心,就和现在的情景一模一样。

勋小暮被他哥哥流放在英国读书,可他和我不一样,我可是好人家的女儿,每天就是读书,上网,打工,睡觉,周而复始;而他是豪门的寄生虫,他每天喝酒打牌,周旋于不同的俊男美女之间,活脱一个21st century 121版本的道林?格雷。

很多年前的一天晚上,我还是一个fresh girl,我刚进帝国大学读书,那天我打工完了回家,在拐过科摩湖、路过醋栗林的时候,我看到几个男人围住了已经喝茫了的小暮,正要预图不轨,我正义感突发,拉响了手中的鬼叫警报器。

鬼叫警报器是学校security部门贩卖的一种以气体作为能源的一次性报警器,1胖子一个,像一个胭脂盒,方便携带,遇到危险只要一拉响这玩意,鬼一般的叫声冲破云霄,震动大地,叫声波及方圆十里,凡是听到它的声音的人都可以拿起电话报警,5分钟之内,警车会从四面八方赶来,颇有‘八方风雨会中州’的王八之气。

小流氓被吓跑了,我拖着勋小暮回家。

从那之后,我们就成了好伙计。

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我甩了甩头,把那些思绪都甩走。

陋巷中,勋小暮的钱包已经被人抢了过来,他们正在撸他的手表,而喝茫了外加有使用轻型迷幻剂嫌疑的小暮无力挣扎,样子活像一只等待被塞进果木炉子的北京烤鸭,我正义感又爆发,我把头发抓乱了,然后用土混着手中的饮料和成泥,摸在自己脸上,然后我抄起来一个路边摆摊卖栗子的大叔的一个扁担,冲到巷子口大叫,“放开俺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