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哥呢?”我难得从装在手工黄金小碗中的冰激淋上抬头,问他。
“走了。”
“走了?他不是下午4点刚到学校?”
“嗯,他只能和我待30分钟,晚上要回伦敦,那里有个酒会,然后半夜就坐洛克珊娜号(他哥买的空客,勋小暮这个不学无术的给起的名字)回国了。”
“真忙!”
“是啊,这么忙,才能有钱请你吃饭,看,你吞下去的法国榨鸭里面就有我哥哥的血汗钱!”
我,“……”
我看着一桌子的美食,顿时有一种罪恶感,似乎我就黄世仁,勋家哥哥是可怜的杨白劳。
他要拼死拼活的劳作,才能让我和勋小暮美哉美哉的饕餮而食。
最后结账,加上小费是一万二千多英镑。
吃了我一年的打工费。
麻麻米呀!
……
那顿饭吃的真美味,梦幻般的英式古旧房子,水晶般璀璨的餐具,馥郁的花香,果香蜂蜜味道的香槟,怡洌的红酒,周围漂浮的都是浪漫的气氛,我快乐的就像仲夏夜之梦中的驴子!
想着,想着,我又从巷子口慢慢踱了回来。
虽然说是上辈子的事,可是这辈子我已经自报家门了,我的boss是sion张,他的顶头boss是勋小暮,勋小暮的天就是我眼前这个昏迷的勋四少。
他要是醒了自己起来,肯定会想要怎么着我的。我现在只能在这里混饭吃,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算了,上辈子吃了人家的,这辈子怎么也不能任人家暴尸街头吧。
我可是拥有普世价值观的人。
我在身边坐下,然后摸出自己的手机就想要拨勋暮生的电话,这辈子我还没有联系他呢,希望他的手机没有换号。
可我刚按完数字键,还没有拨打呢,我的手腕就被人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