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他,你上大学的时候,不与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他摇头,“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太忙,课程太忙,学费太昂贵,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印象,似乎每过一分钟,就花费上百美金。晚上睡觉都会惊醒,从床上坐起来,后背都是汗。”

他头一次说这些事情,我看着他,问,那个时候,你13岁吗?

“不,12岁。”

不知道他12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25岁,那个时候,他已经拥有自己的科技王朝与金融帝国,并且,他也已经成为勋氏家族四少,手中握有权柄。

我忽然问了一句,很多年,我一直想要问的问题。

——如果,你不回勋家,你会成为第二个马克扎克伯格吗?

“不会。”勋世奉摇头,“不过,我想他会成为第二个arthur snow kg,我当年的名字,我随母姓。”

一阵风吹过,温泉水潺潺的流淌着,从我们刚才起身的那个有些原始,不过很有味道的池子中转一个圈,就宛如白银在流淌,在繁茂的草地,野花,还有鹅卵石中蜿蜒几个弯,向东流淌而去。

勋世奉的蓝钻一般的眼睛看着远处,很安静,像月光照耀在静静流淌的河流。

这里很美,令人窒息,令时间冻结。

仿佛《暮光之城》中,爱德华第一次站在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钻石般璀璨的光彩,彰显着他极致恐怖永恒的青春与美丽。

我屈起膝盖,把脸埋在里面,闭上眼睛。

好困。

眼皮沉重的似乎挂着千钧秤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