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发动,驶出城堡建筑前面的空地。
我们在好像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一般的森林中穿行。
我调整了一下观后镜,一边开车一边说,“我也喜欢,这个很省油。节能环保,新时代的选择。对了,你四叔说他在日内瓦的实验室研究出了车载太阳能光板,我想,如果那玩意能出实验室了,就在车子顶上装两块,割一对儿跟飞鸟翅膀一样的形状,一定好看。”
“好啊好啊!”乐乐一想就欢欣鼓舞,“等装好了,我要坐!哦,就不知道当时四叔坐哪里了。”
我想起了勋世奉每次看到我的普锐斯,就一脸的冰冷的嫌弃,似乎我的爱车就是一个障碍物,完全不配在他面前出现,他尽力不看到这辆车,眼不见心不烦。
我,“他不喜欢这车,一般不坐。”
“姐,你为什么要嫁给我四叔?”
我想了想,“诶,他求婚求的挺浪漫的,然后,我就嫁了。”
嗯,想起来在燕城那场求婚不只浪漫,那场回忆一在大脑中浮现一个残片就是热辣滚烫,我顿时感觉从尾椎骨到脑瓜顶一阵点击一般的火热,痛和酥麻。
我的鼻子就开始发热,赶紧在观后镜中看了看。
——还不错,没有鼻血。
乐乐看了看我,“我爸说,……,四叔这人特别厉害,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会娶你。”
我点头,“哦。”
“不过,我祖爷爷和他们想的不一样。他说,四叔肯定会娶你,因为,他似乎很多年前见过你。”
我,“……,五爷爷这么说?”
“嗯。”乐乐被玻璃窗上闪过的灌木吸引了,看着外面,“老人家信佛,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他怎么可能见过你?还很多年前??”
“哦。”
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