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被彻底换装。
一切都是勋世奉的品味——白色的手工蕾丝裙,黑色的羊绒小披风,手工小羊皮的10高跟鞋子,还有,我的那个丸子头被拆除,一头原本显得凌乱的头发被梳理的流光水滑的,整齐的披在后背上,同时,我还戴上了手套,手中是一个珍贵的上面镶了几颗蓝钻的手包。
没有男人不喜欢年轻的女人。
勋世奉也是。
不过,我知道,他喜欢的女人需要年轻,但是成熟,极富名媛贵妇气质。
每天我上课的装扮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只是,我去哥伦比亚大学努力学习,天天向上,需要穿着眼前这个样子吗?
镜子中,低调又极其专业的化妆师给我上了正红色的口红,我抓过一直站在我身后的勋世奉的手腕,在上面印上一个异常鲜明的口红印记。
他,“好了,应该走了,保罗·杜卡斯还在等我们。”
勋先生的脸色没有不悦,但是也没有很高兴。
只是,我似乎看到他那双蓝钻一般的眼睛中,有一闪而过的灼烧,但是,我抬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他还是那样,波澜不惊。
天才几乎都有怪癖。
厨王保罗·杜卡斯也是这样的人,他为一些顶级银行家和亿万富豪准备婚宴,要价的时候绝对不留情面,不过,对于他来说,不是说金钱就是万能的,他也有他自己的严苛的规矩。
比如:婚宴,他几乎需要自己决定超过70的菜式;还比如,在准备婚宴之前,他一定要见到新婚夫妇,并且用他那经历世事却完全不昏花的老眼来看,他需要看到新婚夫妇之间拥有火一样的爱情,不然,他就完全没有灵感来准备宴会上的佳肴;当然,还比如,他只接待他的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如果有一些名流巨贾与他没有关系,就是捧着大面额的支票上门,依旧被他好不客气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