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把时间快退一下。
十秒,披上袍子。
二十秒,奔到浴室凝聚一个小水球漱口。
五十秒,对着镜子揉脸,试图消除印记,未果后索性把另一边脸揉红来对称。
一分二十秒,完毕。
布兰德瞧着眼前眼神清明、精神抖擞的少年,突然觉得有些无力……难道说前世里埃尔维斯的形象都是这样修饰出来的?他不经意低下头,便看见某人脚上蹬着的,是双毛茸茸兔子状的拖鞋,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起来。
↑休斯顿牌兔子毛拖,爱心哥哥呵护全家(ps:全家=弟弟),你值得拥有0v0
顺着布兰德的视线看到毛拖,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全身高档西装脚踏地摊拖鞋的硬汉形象,叶梓默念着“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面上却是再自然不过的微笑:“但丁喜欢么?”
↑主角之所以成为主角,就因为其镇定冷静的性格和永远自如的风度【大雾
布兰德摇头。
叶梓松了口气,歉意道:“即使你喜欢,我也没有多余的可以送你呢。”储物手环里毛拖有十多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完,毕竟是哥哥的一片心意,还是自己留着吧。
布兰德:“……”其实我真的不想要。
插曲过后,布兰德提出正题:“泽玛西亚,你选了什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