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页

布兰德不确定道:“十天?”

前世的天朝如果你养了只狗,那肯定是雷打不动每天都要带它出去散步的。但刻耳柏洛斯是三头犬,平时在魔界的日常就是睡觉打架吃肉,哈士奇是狼,日常是睡觉和捕猎,如今有主人养了伙食无忧,就变成“反正没事干脆睡觉”这种状态了。

在小狼生长的阶段,叶梓曾经用秤记录它的体重,等它成年了体型固定以后,有一次叶梓心血来潮称了一次,发现哈士奇竟然足足长了三斤肥膘!

太伤不起了!

从此告诉自己至少三天溜一次狼的某人,这段时间由于终于得以和布兰德两情相悦,把宠物忽略掉了。

水光潋滟,碧波晴好,东方瑞气千条,流光泽金,别有一番趣味。两人转捡小道,深一脚浅一脚漫无目的地走着,避开了岛上的其他学生,逐渐从南面的树林迈入北面的冰川之地。

仿佛一下子进入另一个世界,寒气侵袭,叶梓暗暗埋怨斗气魔法不像内功那样可以保暖,一边穿上了储物手镯里的羽绒服。这儿的羽绒服,绝对是正品,里面完全是动物的真羽绒。

穿上厚重的衣服后本该略显臃肿,但boss和主角的容貌都很不错,这样居然仅仅是给周身添了一丝柔和的气息而已,对形象绝没有半点损害。

——以上是叶梓对着水镜查看半晌后得出的结论。

其实叶梓平时并不是如此自恋的,只不过如今这小小的坎布岛上三校汇聚,作为圣德里安被众多妹子小弟簇拥的他肯定被很多人注意到了,因此他丢脸等于学校丢脸,还是要注意形象的。

冰川晶莹透彻,并非透明无色,而是种淡淡的蓝,如同生命初始般纯净的色泽从中心向周围逐渐加深,到了与海洋相接之处,便与海水一般颜色,浑不分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