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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了一口气,司云感叹,“算了吧,我跟我老爸一样,财运平平,也不打算有什么大作为了,差不多就成。”

司云从小就十分崇拜陆家老三陆启源。

陆启源当年年轻的时候靠着一股子年轻的冲劲和毅力,在那个十分动、荡的年代,口袋里揣着一百块钱,只身一个人就搭在船只跑去了港城,最后在港城白手起家,现在公司已然做大,子公司更是遍布了各个地方,甚至已经在米国的华尔街上市了。

虽然司云的家境也不错,但是跟陆启源是完全比不上的,陆家最出息的儿子就是老三,其次是走政、治道路的老二,最后才是老大,也就是司云的老爸。

不能说司云老爸不厉害,但是跟两个弟弟一对比,就显得不足为奇了很多。

不过也幸好陆家的家教一直很好,老大老二老三三个人的感情简直好到不能再好,所以陆家老大也没有觉得这样的对比会有什么不对,这样也直接有了良性循环的结果——他们三个兄弟的子女也是各种相互照应,关系十分好。

从小就明白司云十分崇拜自己父亲的陆君宸难得对待自己时常跳脱的堂哥态度好了点,“这也是给你个教训,以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事情了。”

“也是,”司云还挺乐天,他握了握拳,“也不见得财运就永远都在你们身边呆着,我绝对会在我老爸面前证明我比你强的。”

陆君宸勾唇笑了笑,没有言语。

他一边开着车一边想着这一两次见到唐学瑾的时候心里的感觉,心里升起了一股子的疼惜情绪,这在他二十年来的岁月里从未出现过,他也想过是不是喜欢的感觉,不过这个念头才刚冒头就被否定了——完全没有那种心跳加速非其不可的感觉。

何况,他不可能对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毛孩感兴趣吗?

将这些疼惜的情绪完全归为是将唐学瑾当做弟弟一样看待的情绪,陆君宸这样一想,也就觉得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