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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听儿子说过,这三爷手上是染着血的,极为凶恶。

瞧着沈鸿志战战兢兢的样子,三爷想他应该是已经明白了,便摆了下手,示意他离开,同时又冷声提醒道:“我再给你五日时间,五日之后,我要看到沈奕瑾的人,倘若过了五日我还没看到他,你就准备替你儿子收尸吧。”

沈鸿志听了话,身子抖得更厉害了,脸色也变得苍白无比,他再不敢多说其他,只是连连点头,而后脚下生风,逃一般的离开了酒楼。

瞧着沈鸿志狼狈逃离的模样,三爷嗤笑一声,眼中尽是不屑。

笑了一会儿,三爷又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倌儿,见他也在发笑,且笑的极为灿烂,只是眉梢仍是不减风尘,不禁又想起自己多年前的惊鸿一瞥,还有自己被那干净的笑容所惊艳和吸引、陷得不可自拔的情形,一时之间,便觉得有些意兴阑珊,对怀中人没了丝毫兴趣。

他推开坐在自己怀中的小倌儿,又掏出一包银子丢给了他,之后便让他自行离开了。

不需要继续伺候,又拿了不少银子,那小倌儿自是高兴的,他向三爷行了个礼,之后就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那小倌儿离开后,三爷就给自己倒了杯酒,他垂下眼眸,盯着酒杯看着,出了神,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将酒喝了下去。

一连喝了三杯,三爷忽然丢开酒杯,拿着酒壶起身走到了窗边,斜倚在窗沿,他的视线向下,盯着人来人往的街市看了一会,脑中闪过沈奕瑾的模样和笑容,不禁十分惋惜地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可惜了,若你不是他们要的人,等我没了兴趣,许是还能放你一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