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州,州城治下二十里外允许民酿民卖——一般情况下是官营的酿造所的酒坊可以由民间承包经营,像孟家这种小打小闹,不会大量售卖影响官府整体收益的,就更没有官府管制了。
孟家酿的酒倒不会喝死人,只是毕竟是家庭小作坊,酿酒的原料、技术也没有酒坊的好,所以只有普通老百姓会买来尝一尝。
原主跟孟水团买过几回酒,又跟着一群混子一起玩过,所以会以哥们相处。
可原主跟这时候的孟水团都不清楚,两年后,原主之所以被官府所杀,跟孟水团也有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山药自带好感加成外挂。
酒的专卖这个在《宋代江南》中有提及,不过这个制度很复杂,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所以这里就不叨叨了。
第18章 酒
先前提过,朝廷的征榷制度是极为严密的,然而这种体现只普遍存在于繁荣的大城镇。偏远的县城、山村,除非是官府有意管控,否则百姓自酿自卖的现象都是普遍存在的。
基于此,官府为了酒税的增收,则会对买扑的大商户提高酒税。
先帝在位的晚年,江淮地区的酒税繁苛,商户们对此都颇有怨言。而官家即位后,改年号为明启的第二年,也就是两年前,便下令禁止各地增加酒税,同时各地统兵的官员不得再兼管酒榷事务。
然而诏令下来后,各地执行的却不是很严格,当地的酒务还是会借着各种理由增加酒税。
宋玉延寻思着酒课也是这些官员的政绩之一,而且还有利于他们中饱私囊,朝廷要求定下等额的酒税,不得随意增加酒税,他们自然不乐意了。
可是在今年的四月,官家再次下令,命令三司统计各地的酒税,然后取中间值,并以此定为统一的酒税标准,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这回可跟两年前不一样,毕竟两年前都是各地的标准,地方官员都有各种办法提高酒税作为当地的标准。如今全国各地都统一标准了,酒务的官员即使再不乐意,也不得不严格执行。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酒课定额了,他们却还有增加酒税的办法——他们把目光放在了先前一直没有理会的民酿民卖的小买卖上。
之前在州府治下二十里外都允许自酿自卖,而且百姓没有通过酒坊买酒、也没有买官府的酒曲,所以酿了多少酒,官府是不清楚的,也就没有收他们的酒税。
等酒课定额的诏令下来后,酒务便不允许百姓自酿自卖了,哪怕是在小村庄,自家酿了酒,只要有人告发他买卖,酒务便能捉拿他。
许多百姓都害怕被定罪,所以要么不敢再酿酒,要么老老实实去交酒税。
孟水团因为偷偷卖酒被乡里人告发,所以酒务捉拿了他,还借机勒索他将之前卖酒没交的税给补上。
孟家明知酒务有意刁难,可是为了孟水团的性命,却不得不砸锅卖铁凑齐了钱交给酒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