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靠近院墙的一个小角落,离他们很远,一个黑发蓝眼、不怎么合群的小男孩,正盘腿坐在花坛上,拄着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看起来并不瘦弱,身形修长却又隐含力量,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同他们带来的那副速写,足足有六|七分相似!

阿福是真的惊呆了。

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

竟然真的有人,和幼年期的自己,这么相像?

布鲁斯走了过去。

“你好。”他矜持的打了个招呼,“我是布鲁斯·韦恩。”

男孩抬起头,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你是哥谭的大人物,我们都认识你。甚至因为接到了你要过来的消息,好几个家伙都跑去洗了澡,以至于为了争抢不算多的出水口,还打了一架。”

布鲁斯饶有兴趣地问:“你是他们中的一员吗?”

男孩撑着比他还高的花坛,轻松一跃,稳稳地跳到了地上,他拍了拍手,不感兴趣地说:“很遗憾,我不是。”

布鲁斯被嫌弃了。

这稍稍愉悦了阿福,满足了这个无聊的老人家的小小恶趣味。

也许是样貌相似的原因,他对这孩子倒是很有好感,也或者说,他对大多数的孩子都很有好感,只不过对眼前这个,好感要更多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小先生?”阿福问。

被叫先生,而不是孩子,这大大满足了一个小孩想当大人的虚荣心,他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迪克·格雷森,你可以叫我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