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若是普通的鸟儿,只怕早给她压得飞不动了。

好在这鸟儿并不普通,依然很灵动。

它在空间各种蹦跶,十分欢快。

不过,她并不是乱蹦,而是绕在谭玉周围蹦。

一会蹦到谭玉头顶,一会蹦到谭玉身上,一会蹦到谭玉手上。

而谭玉,则在专心写文。

说实话,人是很容易形成习惯的。

这么多年下来,谭玉已经渐渐形成码字的习惯了。

即便之前闲逛洪荒,或者现在养了鸟儿,都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太思念萧凌。

现在见不到萧凌,更是度日如年。而偏偏,有无数个日子要度过……便只能用码字消遣了。

起码,在自己的文里,可以幻想跟萧凌谈一场又一场恋爱。

尤其,在这安安静静的世界,还有一只漂亮的宠物小鸟陪着,更好编织那个美梦。

所以,谭玉便在这空间里,日复一日,写着自己的故事。

无关赚钱。

无关数据。

只是习惯,与消遣。

在键盘的“噼里啪啦”中,日子如流水般静悄悄流去。

谭玉的文自然是越写越多。

而鸟儿,也开始渐渐在空间里溜达打量。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谭玉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

小鸟阿凌就跳到了她手上。

她笑,摸了摸阿凌的鸟头:“唔,好累啊,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好不好?”

阿凌点了点鸟头。

小小的鸟头,被谭玉摸着,却还轻轻点了点。

每点一下,就磕碰一下谭玉的掌心,痒痒的,却很舒服。

谭玉早已经享受自家鸟儿带来的这份舒适触感,但还是每次都觉得这鸟儿好可爱。

今天,也不例外。

她笑着将鸟儿抓起,放在自己掌心,就出了空间。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遛鸟,都带着笼子。

偶尔,也有不带的。

如今看来,只要这鸟儿真的养熟了、对你认主了,也就压根不需要什么笼子了。

即便是放在掌心,这鸟也不会走。

谭玉愉快地带着鸟儿行走在洪荒大地。

这次踏上洪荒大地,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四周明显喧嚣了。

之前的世界,是寂静的。

哪怕在捡小鸟阿凌的时期,四周生灵也极少。

现在,却似乎人声鼎沸呢。

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四处走动。

谭玉宅了千万年,第一次看到四处走动的人,都快乐疯了。

赶紧冲上去逮住一个问:“喂,这位兄台……嗯壮士,啊不,道友,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一时之间,她还真不知道称呼对方为什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