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若是普通的鸟儿,只怕早给她压得飞不动了。
好在这鸟儿并不普通,依然很灵动。
它在空间各种蹦跶,十分欢快。
不过,她并不是乱蹦,而是绕在谭玉周围蹦。
一会蹦到谭玉头顶,一会蹦到谭玉身上,一会蹦到谭玉手上。
而谭玉,则在专心写文。
说实话,人是很容易形成习惯的。
这么多年下来,谭玉已经渐渐形成码字的习惯了。
即便之前闲逛洪荒,或者现在养了鸟儿,都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太思念萧凌。
现在见不到萧凌,更是度日如年。而偏偏,有无数个日子要度过……便只能用码字消遣了。
起码,在自己的文里,可以幻想跟萧凌谈一场又一场恋爱。
尤其,在这安安静静的世界,还有一只漂亮的宠物小鸟陪着,更好编织那个美梦。
所以,谭玉便在这空间里,日复一日,写着自己的故事。
无关赚钱。
无关数据。
只是习惯,与消遣。
在键盘的“噼里啪啦”中,日子如流水般静悄悄流去。
谭玉的文自然是越写越多。
而鸟儿,也开始渐渐在空间里溜达打量。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谭玉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
小鸟阿凌就跳到了她手上。
她笑,摸了摸阿凌的鸟头:“唔,好累啊,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好不好?”
阿凌点了点鸟头。
小小的鸟头,被谭玉摸着,却还轻轻点了点。
每点一下,就磕碰一下谭玉的掌心,痒痒的,却很舒服。
谭玉早已经享受自家鸟儿带来的这份舒适触感,但还是每次都觉得这鸟儿好可爱。
今天,也不例外。
她笑着将鸟儿抓起,放在自己掌心,就出了空间。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遛鸟,都带着笼子。
偶尔,也有不带的。
如今看来,只要这鸟儿真的养熟了、对你认主了,也就压根不需要什么笼子了。
即便是放在掌心,这鸟也不会走。
谭玉愉快地带着鸟儿行走在洪荒大地。
这次踏上洪荒大地,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四周明显喧嚣了。
之前的世界,是寂静的。
哪怕在捡小鸟阿凌的时期,四周生灵也极少。
现在,却似乎人声鼎沸呢。
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四处走动。
谭玉宅了千万年,第一次看到四处走动的人,都快乐疯了。
赶紧冲上去逮住一个问:“喂,这位兄台……嗯壮士,啊不,道友,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一时之间,她还真不知道称呼对方为什么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