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软饭硬吃[快穿] 桃晏 1601 字 8个月前

是的,她和柳漪闹矛盾了, 准确的来说, 是柳漪单方面把沈姝惹生气了, 因为她不愿意和沈姝睡一个房间,甚至不想和沈姝单独待很久。

沈姝一想起这个,就觉得火气噌噌噌地往头顶冒。

什么嘛, 占完了便宜就跑的女人!

[时间真是过的飞快啊。]沈姝喝了一口茶, 润润有些干燥的嘴唇和系统念叨。

不知不觉,柳漪已经在这个世界待了十二年了。

当年刚来的时候和柳漪一起栽下的桃树已经长得很高了, 如今满树开着繁花。

自从被柳漪强制性抱回来之后, 沈姝在短短时间内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有钱人的快乐你真的想象不到。

在这里, 她不管想要什么都会得到回应, 不管想做什么都能得到自由。

柳漪就和她许诺的话一样, 真正把沈姝捧在了手心上宠着,就连睡觉也要抱着一起睡。

有的时候,沈姝莫名会觉得十分纳闷。

柳漪是不是太孤独寂寞冷了, 所以贪恋她天真可爱的容颜所以特意将人拐回家当玩具?

对此系统十分嗤之以鼻道:人家长得那么绝色,为什么会看上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不仅仅是沈姝自己,就连系统和众人都以为柳漪只是突发奇想想养个小孩儿玩儿的,没人真的把她说的要娶沈姝当真话,不然为什么现在还不去沈家下聘。

沈姝十八岁的生日在六月份,现在已经是七月了,但是柳漪迟迟没有表示。

沈家已经来了几次,疯狂暗示如果柳漪反悔的话他们就把人接回去,特别是已经长大的沈家姐弟,十分兴奋。

不怪他们那么急切,都怪柳漪太过小心眼了,这些年把沈姝看得严严实实,沈家姐弟除了休息日以外几乎都没机会看一看沈姝。

柳漪看不上镇子的学校,自己又当爹又当妈,还要当老师。

沈姝第一次学的课文是诗经,背的第一句是《击鼓》里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第一次完完整整写下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柳漪的名字。

尖细的钢笔,沾着黑色的墨水,在田字格里一笔一划地写下“柳漪”两个字,在这两个字旁边,是娟秀工整的“沈姝”两个字。

那会儿天色正好,漫天的绯红,无奈被人捉着手写字的沈姝回头一看,就看见柳漪笑眯眯地拿过钢笔在两个名字中间画了一个小心心,一点儿也不害臊地说名字连在一起就要过一辈子了。

大人,真是脸皮厚啊。

[真是令人生气的女人,一边说着爱我,占完便宜又想不认。]沈姝忍不住放下茶杯,伸手把耳畔的头发往后拨了一下,走出房门沿着走廊往柳漪所在的房间走过去。

柳漪和前两个世界的任务目标比起来,十分矛盾。

一开始不费吹灰之力,对方就要和自己订婚确实吓到沈姝了,还以为是个人傻钱多长得还漂亮的富家千金,可是这么多年来,沈姝的任务进度一直停在50%没有再动过一个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