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警察也有些不耐烦了:“是你们公司的IT实名举报的,你在公司里面发机密资料出去就算了,还连的是公司的WIFI!”
“啊啊啊??”露丝这才想起这回事。她前几天收到了要和未央宫IP合作的任务,便开始和曹大头一起做策划案。曹大头明令禁止将策划案带走,也不准用USB连接有策划案的电脑。露丝才铤而走险在公司里将策划案发了出去。她也没想到会被发现的。
警察一叹:“我们做这一行的,一直都是这么劝告罪犯的——若要人不知,不要太弱智!”
作者有话说:看评论似乎很多读者向看刘易斯骨科,但同时也有对骨科过敏的,所以这个CP另写了一篇文,已经开了预收,下周开始更新。名字叫《囊中锦绣》,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搜索并添加收藏,不感兴趣的可以当这个CP不存在(本文不会出现骨科)。
第七十章
露丝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带走了。
宋风时站在总裁办公室里,隔着玻璃门看到了这一幕,摇摇头:“就算抓不到足够的证据起诉她,闹到这么大,她以后也很难在这一行混下去了。”
金兰殊却说:“怎么可能没有足够证据?”
宋风时回过头看金兰殊:“你的意思是……?”
金兰殊轻松地翘起二郎腿:“我可不打没把握的仗。”
他暗中盯了露丝那么久,现在才收网,肯定是证据确凿才出手的。
露丝收受钱财、泄露商业机密、为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些证据金兰殊方面都准备好了。露丝大概是第一次做这个,破绽百出,收受钱财用的是自己实名的私人账户,大笔来源不明的汇款就够她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