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远安一直玩了一个多星期,开始时,方乐还担心两人会不会不太适应山沟沟里的生活,毕竟连手机信号都时有时无,却不想,乐趣太多,多到流连忘返。

狗子应该是最开心的,天天跟着小主人到处跑,还有肉吃。

还记得第一天吃早饭时,姥姥端上来一盘金灿灿的炸元宵,闫诺用筷子戳进去,一时间都没舍得下嘴,“我以为元宵只能煮着吃,而且,这比煮好的元宵更...可爱。”

方乐笑了半晌,“就喜欢你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早上吃过饭,趁着太阳还没有特别浓郁,两个人背着竹筐去收菜。姥爷还是有些担心,“乖孙,你真的还记得咱们家的菜田在哪里么?”

方乐点头,“我记得。就算不记得,狗子也会给我带路的。”说着就挑起脚尖去磨蹭狗子的肚皮,“是不是,狗子?”

所以要说最开心的,非狗子莫属,小主人入住后,不仅有大口的肉吃,还能每天出去玩。

闫诺在路边捡了截细细的竹子,“这个我知道,以前看过古风的漫画里,先生都是用竹节当教鞭。”

方乐接过来,凌空甩手挥动出“飒飒”的鞭声,“抽到身上一定很疼。”

没走几步,闫诺又捡到一根,在手里颠了颠,一下子兴致来cháo,说,“想不想比试比试?咱们好久没有小打怡情了吧?”

方乐抿唇一笑,“你等等。”伸手到闫诺的竹筐里把草帽给拿出来戴在了头上,又压了压,“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江湖风范?”

闫诺也学他,戴好了草帽后又摆了个深沉的垂眸望地的姿势,“今日,你我一战,你可知会是什么后果!”

方乐憋着笑,努力回想电影台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