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刘易斯在这个时候会说“红酒就很好了,不用费心”。但现在也不知怎的,刘易斯竟然回答:“有点想喝爱尔兰咖啡。”
修斯闻言也微微怔住了。
刘易斯也感到一股莫名的难为情。
“好的,”修斯很快露出笑容,“可是我调酒的本领确实很差。”
“不会,上次喝的就很好。”刘易斯带笑回答。
上次,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但用了“上次”这个词就显得仿佛只在昨天。
仿佛只在昨天,稚气未脱的刘易斯仍裹着毯子在修斯身边睡着。
修斯也喜欢刘易斯现在说话的样子。
修斯不是没注意到,他和刘易斯之间总是不冷不热的。修斯认为,这是因为刘易斯一直不爱这个家,一直想躲得远远的,但又因为血缘的联系,刘易斯每每躲开,又得被迫回来居住一阵子,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再次离开,如此回环往复。修斯属于这个“家”的一部分,自然也让刘易斯避之不及、又避无可避。
现在刘易斯说出“爱尔兰咖啡”五个字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他看起来像是愿意亲近自己的。
这比什么都让修斯感到满足。
说起来,上次,也是修斯最近一次**尔兰咖啡。他根本不懂得怎么弄这个一个东西,当时是在机场的酒吧临时学的,现在忘了个七七八八。但刘易斯既然这么说了,修斯是宁愿被砍头也不肯说一句“我不会做”的。于是,修斯只得硬着头皮,倒了半杯咖啡,倒了半杯威士忌,用力搅拌了两下,甚至还溅湿了高定衬衫的袖口。
刘易斯看出了修斯的笨拙。
这是相当难得的事情。
他居然在一向从容优雅的修斯身上看出了“笨拙”两个字。
所以,当刘易斯察觉到这杯东西忘了加糖后,也不忍心提醒,硬着头皮喝了一口,嘴里全是酸味和苦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