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而,刘修斯很快就一个翻身,转回了chuáng的另一边,与刘易斯隔开了至少10cm的距离。刘易斯才感到新鲜的空气重新回到了他的体内,让他能够再次平顺地呼吸。
天,很快就亮了。
刘修斯准时地起chuáng,甚至不需要闹铃。
他进浴室洗漱,换上衣服,推门出来,见刘易斯呼吸均匀,睡得沉,如同婴儿一般。
他喜欢刘易斯这样沉睡,安稳。他喜欢刘易斯安稳得像个充满安全感的小孩。
这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刘修斯喜欢、欢喜的事情。
刘修斯不欲做出会惊醒刘易斯的动静,梳洗穿衣的动作便都在洗手间完成,出来的时候,只是慢慢穿鞋。待他坐在chuáng边穿好了黑色皮鞋后,便扭过头去,看到刘易斯仍睡得很好。
他放心了,用手指关节轻轻地刮了刮刘易斯混血感十足的高挺的鼻梁。
刘易斯仿佛被骚扰了一样,皱起了鼻子和眉毛,看起来不太舒适。
刘修斯便收了手,拨了拨刘易斯散在额头的碎发。
然后,刘修斯便轻手轻脚地打开了窗户,从窗边跳了出去,再将窗户从外面关上。
到了一个小时之后,刘易斯才懵懵懂懂地从chuáng上醒来。
他环视四周,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心内不禁腾起一阵难以解释的落寞。
刘易斯的目光落在chuáng头柜上,看到了一张纸——这显然是刘修斯离开之前留下的。他拿起纸张扫了一眼后脸色微变,便跑了出去。趋步离开卧房之后,刘易斯见杨橄榄正在客厅看电视,便问道:“你见过我哥吗?”
杨橄榄一怔,没理解刘易斯的意思,说:“见、见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