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不够,多了不免耽误正事。
明恕抬起眼皮,近距离地看着萧遇安。
即便在一起已经很多年,见过彼此最男神、最散漫的模样,但怦然心动的感觉却不会因此消失。
胸膛里的那颗心脏,仍旧轻而易举地为萧遇安而欢喜雀跃。
“我好了。”明恕握住萧遇安右边手腕,移到唇边亲吻。
做这个动作时,他一直看着萧遇安的眼睛。
他喜欢吻萧遇安的手,指腹有茧,却又不过分粗糙,手指修长,手背筋脉与骨骼分明。
很漂亮。
用“漂亮”来形容三十多岁男人的手似乎有些奇怪,但在明恕眼里,萧遇安的手就是漂亮。
谁说只有白皙细腻才是漂亮呢?
他乐意将“漂亮”一词授予自己的钟爱。
萧遇安笑了笑,将手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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