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在很久之前,浩凌可高兴。他贪钱啊,这算是傍对了人。可是也和当年跟松默走之前一样的心情,他希望的是松默陪他去,而不是他自己去。
浩凌能够理解松默刚拿回话语权时有很多事情要忙碌,但浩凌是感到很失落的。然而他不会抱怨,这种事情抱怨出来,惹东家不高兴。
“你说这么好的东家去哪里找,当年我们在那些娼妓馆也好,在雨雾会所也好,有哪个像松默这样,给了钱还不碰我,支持我去追求爱情的。”
浩凌苦笑了几声。
浩凌不想追求什么爱情,他回顾自己的人生,除了和别人争抢着服侍那些有权势的客人以外,他还真没有什么追求。
当年在岚久面前陷害凡泽也是,那眼泪是他酝酿了好久才流得出来。可你要说他真享受和岚久在一起的时光?算了吧,他恨不得怼到自己身体里的那根棍子,戳穿岚久的胃。
更不用说后来岚久看上了格老板,浩凌又去接近岚会的时光。
“你还接近过岚会,我怎么不知道。”格老板惊讶。
“你当然不知道,那会岚久看上你了,我总得找点方法让自己上位,”浩凌说,“何止是岚会,我他妈就差没爬上岚锦的床了。”
格老板大骇,他说你厉害啊,我连岚锦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你得说说,你必须告诉我这段。
浩凌又多点了一根烟,皱起眉,他说这有什么好讲的,我是见过岚锦几次,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住岚会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