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成这样了怎么不去医院?”
“……我不喜欢医院。我吃过退烧药了。”阮宵嗫嚅道。
齐煊这时才想到,阮宵因为自己是omega,怕身份被戳穿,所以很抗拒任何会让他身份暴露的事。
——“我好像有一点心疼。心疼的程度和一粒米的大小差不多。”
“哎,”过了好半天,齐煊才用铅笔屁股戳了戳阮宵的手肘,“那要是我哪天开了一家医院,你是不是就不怕医院了。”
“……可能吧。”
“哦。”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做。比起管公司,还是当个医生更有意思。要不然本天才就去考一下医学院?等我毕业了,就是他的私人医生。他再和我倔,我就让他拉肚子。”
“不过医学院的入学考试难度等级很高,不亚于法学院的入学考试,”阮宵烧得有些晕晕乎乎的了,想稍微打个瞌睡,再起来温书,“我不认为你这个劲头是能够通过考试的。”
“哎,你这个人嘴很毒哎……”齐煊不满意地“啧”了一声,再看向阮宵,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睡着的阮宵很安静,也很可爱。齐煊趴着看了好久。
——“不过为他考医学院做他的私人医生实在太傻缺了,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是个情种。没见过世面,够丢人的。天地之大,好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为一个人就驻足不前呢?虽然做医生挺有意思,但我是不会考医学院的。我不会就这么栽在一个人手上的。”
这一行字的下面有一个黑色签字笔留下的字迹,像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你早就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