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喜怒无常,真是个不可爱的娃。
我摇摇头,快速将自己打整完毕,然后跟着他一起出门。
虽然孤狸家离医院有一段距离,但还好有私家车。
上车之后,我将安全套,不,是安全带系好,将头靠在车窗玻璃上,开始闭目养神。
阳光,因为掩理了一个夜晚,颇有些迫不及待的滋味,是一种没有温度的耀眼。
薄薄的眼睑,遮挡不了它进入我的眼球。
于是,我看见的,是红融融的一片。
一种暖暖的,记忆的感觉。
就想是曾经的无数个早晨,我和温抚寞挤在公交车上的那样?……
停停停,再往下想走不行的。
我咬牙,使劲地用头撞着玻璃。
好不容易,撞出了个包,稍稍分散了下我的注意力。
但同时,也吸引了盛狐狸的注意力。
“你在于嘛?”他问。
“杀死瞌睡虫。”我撒谎不打草稿。
这时,车已经行驶到了桥头,清晨的太阳瞬间转移到我们前面。
那一刻,暖黄的阳光像层纱一般,铺在他的脸上。
盛狐狸的脸,被染成了金色,纯净而温柔。
他请清嗓子,拍拍自己的大腿。
我疑惑:“你干嘛?”
他道:“把你的头,放在这里。”
我捂住脸,侧过头,娇羞地嗔道:“你,你好坏哦,居然要我的嘴巴和你的小狐狸做亲密按触。也难怪了,男人早上的欲望是比较强烈点的,但是如果被警察叔叔抓到可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