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小乞丐那张水嫩嫩的脸,从羞涩的红,变成惶恐的白,现在又变成恼羞成怒的红。
暴红。
暴怒。
他叫嚣着:“老女人,我要杀了你!”
我寒食色一向是踩低捧高,看碟子下菜的卑鄙人士。
我之所以敢惹小乞丐,就是因为看准他跟我斗,还是差一个级别的。
我的意思是,在说出这番话之前,我就想好了退路。
当小乞丐凶神恶煞,咬牙切齿地向着我扑过来时,我一个旋身,按照计划好的路线,快速而无阻拦地跑了出去,接着将病房门重重一关。
“咚”的一声巨响,门被重力撞击了,抖动了好几下。
可以想象,小乞丐在里面是怎样像纸片一般地以缓慢的速度滑倒在地上的。
同样也可以想象,年轻气盛的他将会怎样一口口地啃噬掉我的肉——我是说,如果我被抓住的话。
我不能被抓住,所以我转身就逃。
七寸高跟鞋,鞋跟够细,够尖,在医院走廊的地板上敲击出清脆而轻快的响声。
但这样的响声没能持续多久便转变了调子。
因为在男厕所门口,我看见了盛狐狸。
他那艺术品般的双手,正插在自己的白大褂口袋中。
灯光投射在他那线条利落的脸庞上,生出了一种深沉而安然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