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次他却想都没想就提出拒绝:“我要和小雨去图书馆。”
“那些书旧的要命,有什么好看的。”辰松不以为然。
蒋云思道:“反正我答应她了。”
辰松怒视两秒,什么都没说,拿着球鞋便和其他同学离开了教室。
留在原位的蒋云思觉得自己很龌蹉,简直像个变态似的,践踏了辰松给他的友情。
后来的几天,蒋云思加长了傍晚跑步的时间,连饭都不去吃,一两个小时,就不知疲倦的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跑到晚自习,才气喘吁吁地回教室读书。
这样很累,累到他睡觉还算踏实。
可这样很怪,怪到程洛雨不得不在操场上将这家伙抓住,问道:“你抽什么疯啊,你跟我吃饭去行不行?”
蒋云思的脸并没有因为运动而红润,反而惨白惨白的:“下次运动会,我自己想报长跑,练练。”
程洛雨急脾气:“那也不是这个练法啊,你肯定有什么事,不说就别走了!”
蒋云思就算借一千八百个胆子,也绝不可能讲实话,唯有微笑:“哪有什么事?那好吧,我们吃饭去。”
程洛雨反而被他拽着往食堂走,气的在后面轻轻踹了这家伙一脚:“别犯神经病好吗?”
当然,发现异样的人也包括辰松,可是他没什么机会去询问,每次跟蒋云思讲话,都被三言两语打发,晚上在宿舍,那家伙也是洗漱干净就睡觉,和以前打着手电玩这玩那的样子相比,真是奇怪极了。
这晚辰松坐在床边,忽然喊道:“喂,白痴,你鞋开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