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年轻的小混蛋,头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好狗命的家伙,他在懵懵懂懂、始料未及的状态中竟然遇到愿意一直相处、更深去了解的存在,实在是比大家都幸运很多,要知道爱这件事,并非生活必需品,很多人,甚至一生匆匆,都没有见过它美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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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如战场,想要在日新月异的文化潮流中继续辉煌,并非件轻而易举的事。
暂时放过弟弟的明萧自然有属于自己的忙碌事业。
她愿意为明笙付出所有,但也不可能去照顾他一辈子,所以宁愿趁着恋爱这件意外,稍给他精神自由、令其借机成长。
这晚她正陪着老爸吃饭聊工作,忽然笑道:“那小子,好像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明笙中学时就和公司的女艺人牵扯不清,大概觉得男孩子很难吃亏,他十八岁后明光耀也懒得再管,闻言不感兴趣地说:“这很稀奇吗?”
“我说的,是恋爱。”明萧慢悠悠的吃着餐后水果:“似乎蛮认真,以至于这个月再没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异性见过面。”
“哦?是什么样的女孩?”明光耀对儿子的了解几乎全都源于女儿的转述,他不太懂得如何跟明笙相处。
大概芥蒂越深,距离越远。
“很平凡,很善良,很坚强,很内向。”萧姐挑眉:“跟明笙截然相反,是个警察。”
听起来有点意思。
可惜明光耀都觉得儿子永远三分钟热度,呵了声,并不做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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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