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旧了嘛,早就都不能用,又碍眼又碍事。”
它们不会说话也不会动,哪里会妨碍到你?
“可那是房东留下来的,不能丢出去……”
“我已经把房子买下来了。”
“嘎?”我嘴里可以竖著放下一个鸡蛋。
“公寓我买下来了,重新装修过,以後我们就一起住在这里。”
“等……等,等一下!”我挡开他伸来的胳膊直往後躲,“你买它干什麽?你自己那麽大套房子还不够一个人住麽?”
“你不肯搬过去,当然只好我搬过来。”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们俩是穆罕默德和山的关系麽?
我怨恨地瞪著他。
厚著脸皮站在面前的英俊男人叫陆风,接近一米九的无聊身高,碍眼的宽肩长腿,臭屁的混血面孔,应该也比较有钱──虽然我不清楚到底多有钱,可那家著名公司上下有多少我这样的精英在流血流汗被他生产利润啊──应该是张很抢手的长期饭票。所谓白马王子,内在差一点的话大概就是他这样的了。
可惜这麽个讨女人喜欢的家夥却不喜欢女人。
……不要用那种见到肉骨头的眼神看我!
我缩了缩头,认命地放弃争论,把箱子袋子拖进来,他顺手接过两只箱子,然後打开我卧室的门。
我又是一声惨叫。
“连,连我的房间也……”不能幸免。
“原来的床太小了,窗帘色调也不好,空调噪音又那麽大,所以干脆一起换掉。”
半绝望地去拉开那显然是新的衣柜。
“我的衣服呢?”声音幽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