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家?”
“你住哪家?”
我无奈地踩下油门,也不费话了。车内异常沉默,我也奇怪怎么总和他在奇怪的场合下会面,而且每次都有一方狼狈亮相,伤痕累累退场。
到达丽嘉酒店,他的形象就引起大堂保安部人员的注意,在出示完证件后才得到礼遇,正打算给他订房间,他却说:“我和这位先生住一间,谢谢。”
我也不想失态,只得领着他上楼去换一换行头。
“你勇斗歹徒,是不是有机会获得‘好市民’勋章?”我只是想调节一下沉闷的气氛。
“哈,如果你要,我双手奉送。”他取出冰箱里的威士忌喝了一口。
“你今晚——要留在这里?”
他这时的表情只能用邪恶来形容:“怎么?怕我吃了你?”
我按住额头,尽力保持住耐性:“我必须说明三件事:第一,彻底忘记那晚的事情,因为是个错误;第二,你我有义务管好自己的大脑和手脚,不要再有不良反应;第三,大家都是成年人,别再说暧昧不明的话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他听完,只是无所谓地轻笑了一下:“你似乎更适合当律师。”他向浴室走去。
我提醒他:“你是带伤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