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深入体会,什么是“地下恋情”,以前还常常嗤笑这些根本不必要的不伦关系,临到自己身上才知道,什么叫做情不自禁。谁都想要一段光明的感情,受世人祝福,但我和昀森这种看似出格激进的关联,却从一开始就是不能顺利过关的,我们只能凭着直觉往前走。
回到房间洗过澡后,换了身家居的便装走到走廊,听到隔壁有琴声传出,我笑了笑,推开他的房门,看见他穿着浴袍,悠然弹着李斯特,知道我进去也没有回头,直到一曲完毕,他才对斜靠在墙上的我说:“震函,我们现在在一起。”
“如果你想改主意,还来得及。”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他笑着揉乱我的头发:“你这个人有时候还真是可恶。”
“我自己怎么没觉得?”
他突然靠过来把手掌从我半敞的领口探了进去,我连忙隔着衣料按住,防止他乱来,一边故作吃惊地问:“还来?”
“原来弹琴也不能消火……”他苦笑道,“太兴奋也不好。”
我往下看了一眼他那个依然亢奋的部位,忍不住咬住他的耳垂开玩笑:“是不是青春期还没过?”
昀森二话不说,一把按住我的头,吻下来。我从来不喜欢接吻,但是与他亲热时,却往往能忽略这一点,甚至很容易激动起来,或许是真觉得他特别吧。
第二天上午因为要先去斯坦福见教授,所以直到午后,昀森才赶到风行。他一跨进办公区,就响起一阵热烈的欢呼,设计部的同仁轮番与他击掌,詹姆斯和迈尔斯也闻讯迎出去。
所以等我过去的时候,正逢这个众星拱月的阵势。那是我跟他在人群中央的第二次相拥,即使这个拥抱很短,短得让任何人都不会发现异样,但还是别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