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换了辆车,不是之前约会时的大切诺基,而是一辆相当拉风的纯黑色spyker c8。这款号称路上飞行器的车子性能相当强悍,几乎是瞬间就把林嘉矗立在大门口的身影撇在了黑夜里。
即使来的路上已经惊叹过一次了,可再次坐上这辆车还是相当的兴奋,只觉得自己成了史上最大吨位的邦女郎。
总经理目不斜视地拿起一盒纸巾,递到我眼前,“没事吧?”虽然嗓音很冷淡,但我没有忽视这问句里满是对我的同情。
“没事,我家乡下养的土狗还常常舔我的。”
我傻笑两声,抽出一张纸巾开始猛擦嘴巴,嘴唇已经开始发麻,却还是觉得恶心,于是丢掉一张,继续死命擦。
“你怎么会跟林家扯上关系?”总经理看着我的动作,这次眼里的同情是很明显了,“林老很喜欢你。”
我笑笑,“做了四年的邻居,我一直很照顾他,大概是觉得我有做贤妻良母的资质吧?……老爷子思想很传统的,媳妇听话比什么都强。”
其实还有一点可能是因为迟默。
他这些年生意做得很大,俨然已经成了本市电子产业的龙头。听林嘉父母说,当年林老爷子在晚餐时看到迟默跳楼的新闻时,放下饭碗哈哈大笑,非常欣赏他的机灵和韧劲,连带着林嘉的父母也对他另眼相待,再次遇到迟默时,还问他要不要进林氏工作。
迟默非常客气地拒绝了,当时学长还骂他不知好歹,可是只用了两年,迟默就用事实证明了他的选择是对的。
这样的迟默却一直对我千般万般照顾,林家自然也乐得与我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