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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忘记 谦少 888 字 6个月前

这算什么呢?缅怀?祭奠?听见他要开演唱会,千里万里地赶了过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高尚的热爱音乐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他而已。

周围还是一片喧闹,他却感觉有点意兴阑珊,拍了拍叶霄的肩膀,唱摇滚唱得正开心的音乐总监压根没有搭理他,仍然在学着rcury晃个不停,估计等会唱high了学他穿一条短裤弹吉他也是可能的。

肖林收回手,双手插兜,挤过人群准备往外走。

然后他刚走过两个人,就听见舞台上忽然静了下来。观众仍然在意犹未尽地大声喝彩尖叫,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些窸窣声,仿佛在往舞台上搬什么东西。

他套上黑色卫衣的兜帽,继续往外走,纽约的冬天冷得很。他来的时候其实穿了厚羽绒服,结果被叶霄家全扒了下来,笑他带孩子带成了个黄脸婆,太不修边幅。这卫衣也是叶霄硬给他套上的……

观众仍然在尖叫喝彩,他逆着人群往外走,像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直到话筒里传来一声:“喂。”

他僵住了。

肖林站在激动的观众中,茫然地回过头往舞台上看,越过无数的人头,越过无数激动的面孔和挥舞的双手,越过荧光棒的海洋,看见了舞台上的那个人。

齐楚穿得很简单,场馆里不算暖和,他穿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时光荏苒,他身形已经不复当年青年的单薄,已经有了宽厚的背脊,和天王该有的姿态。然而他低头把麦克风放上麦架的动作,和在钢琴前坐下来的样子,都一如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