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为了你,放弃这江山(小说)负了这天下(读者)又何妨”这种设定好带感啊有木有!
黄瓜很好吃:可是我真的忘记剧情了……
付南风弱弱的挣扎。
残雪惊鸿:我弃坑了
女神你就不能换一句台词吗老是用同一个手段是没用的!
黄瓜很好吃:表qaq
黄瓜很好吃:那我……先回去重温重温?
残雪惊鸿:乖
黄瓜很好吃:但是重新续写是不可能了,我我我忘记那个马甲的密码了!写同人行吗?在原来的剧情基础上用我现在的号继续写下去,对外称同人qaq
残雪惊鸿:好
其实付南风当然是记得那篇小说的内容的,毕竟是他的处女作,怎么可能忘得了?在写《附魔师》的时候他还是个高中生,那个时候他几乎上课都在走神构思小说,下课走在路上都在幻想剧情,经常一心二用,这种恍恍惚惚的状态导致他高三之前几次大考都失利了,后来付南风知道他这样下去不行,就给自己断了网,专心攻克高考去了。
高考回来之后的付南风原本信心满满要给他的第一本“大作”花下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当他打开《附魔师》一看,发现这篇小说竟然在他高考去了的这段日子聚集了不少人气,越来越多陌生的读者在留言区里刷版撒花支持,甚至还有几栋高高的楼争论剧情人物,几十号人为了自己的观点掐来掐去,当然拍砖冷嘲热讽的黑黑也有不少……这让付南风一下子有点hold不住了,他写小说本来就是为了消遣,连签约都没签约,这一下子看到自己的小说“红”了,他感觉到压力很大,他怕他会把这篇他付出了那么多心血的小说写砸,怕会让那些读者大失所望……
当他过回过头来再看《附魔师》之前的剧情时,更是发现曾经的中二和热血都不再了,曾经笔下的那些角色都变得那么陌生,尤其是那个永远充满了勇气和正义的热血主角……
那个时候的付南风想到了断臂的维纳斯,维纳斯之所以被称为美神,就是因为她没有胳膊,所谓的遗憾之美,于是付南风便干脆把《附魔师》给太监了,把结局留给后来的读者想象,反正留言区里那么多高高的话题楼,早就把各种结局都猜测透了。
于是,付南风就这么把《附魔师》给坑了。
如果不是后来被大学的师姐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也许他是不会再写小说了,可是偏偏他不仅写了,还被曾经的读者发现了他的新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