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敏的球鞋穿坏了。鞋底磨得很滑,前两天还在速攻的时候摔了一交,所以决定买一双新鞋。
容若对球鞋是没什么研究的,贫穷如他,只能穿着上体育课的运动鞋打篮球。此事也被威猛一再鄙视过,由于身高已经差不多够标准了,威猛就把容若没选上正选的原因归罪于他那双寒酸的鞋。
当然容若是不介意的,就像他能够穿着十块钱一件的而且袖子上有小洞的t恤去打篮球一样。这一点他和陆易初比较投缘。那些当官家小孩的东西都比较讲究,貌似穿错了个什么就没脸见人似的,威猛同学就这一点婆婆妈妈的。
谢敏是不是婆妈平常由于不太一起逛街所以不知道,今天看来,恐怕也是婆妈的了。
因为鞋架上的随便一双鞋,就是容若一年的零花钱。
然后谢敏挑了最上面的一双,是容若两年的零花钱。
“你的脚是四十三码的?”谢敏问道。
“是啊。”
“那你穿穿试试。”谢敏把鞋递给容若。
“我不买。”容若说。
“你穿穿我看看效果,你个子和脚都跟我一样大啊。”谢敏说。
“脚型又不一样。”老大的命令容若只好听从,穿上厚的不行的球鞋以后,容若跳了跳。
“有气垫的鞋跳高了下来的时候比较不容易受伤。”谢敏说,“大小合适吗?”
“挺合适的,你还是自己试试吧。” 容若脱下鞋子。
谢敏让服务员拿了一双一样的鞋,自己也试了一下。
然后谢敏就去买单了。服务员把他们试穿的两双鞋都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