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c黄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