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很听话地把手放到了他的手上。
正当此时,一只灰白的野兔从他们眼前跑过,阮久拨了一下弦,铮的一声,野兔受到惊吓,跑得更快了。
阮久在这时才拿起箭矢,搭在弓弦之上。
嗖的一声,那野兔便被钉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再没有了生息。
侍从上前将野兔捡回来,呈给阮久。只见那一箭从野兔的左眼里穿进去,没有弄破一点儿皮毛。
一时间鏖兀人都没有说话,只有赫连诛乖巧鼓掌:“哇!王后好厉害!”
阮久看了一眼那兔子,道:“留给大王吃吧。”
他把弓箭丢回去,然后翻身下马,拍了拍手:“没意思,我还以为草原上的兔子会跑得比较快呢。”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要走,就听见赫连诛弱弱地喊了一声:“软啾。”
哦,忘记了,赫连诛不会自己下马。
他回过头,伸手把赫连诛接下来,一边带着他走,一边吩咐身边人:“快点把帐篷搭起来,我累了,想睡觉。”
跟随出猎的鏖兀大臣目瞪口呆,这是和亲公子吗?
才一天就把大王收成“小狗挂件”,还嫌弃他们这儿的兔子不好。
这整个一小霸王啊!
他们开始怀疑人生,和亲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
阮久这样明秀暗闹一通,鏖兀大臣再也不敢怠慢他。
他要的帐篷很快就搭好了,床榻被褥一应俱全,还有各色鏖兀特产鲜果供应。
就连刚才他打来的兔子,虽然他说了给赫连诛,但底下人还是把剥好的皮、烤好的肉全都送到了他面前。
阮久躺在榻上,心中也有些庆幸。
得亏那时候跑过去的是兔子,要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不一定能射得这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