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子都待在里面,永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后一个身份,就是王子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知道,更认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鏖兀常有这的事情,外出踏青打猎,路过谁家的庄子,就算人家在,也能在庄子小住几日。
没有人理他们,一行人就这了牧场。
尽管先王骨子里厌恶赫连诛,但或许是要做表面功夫给人看,或许是赫连诛刚出生的时候,他这个亲生骨肉确实有一点动容,给的牧场还算错。
牧场很大,水土丰沃,因为更靠东边,地势更低,在尚京城外还是枯黄一片的时候,已经生出了葱葱茏茏的牧草。
牧民们播撒牧草种子,编织草料笼子,或是培育小羊,都忙着自己手头的事情。
乌兰下车去,找人问路,一儿就回来了。
“大王,王后,庄先生的住所在东边,一直向东,看见小山丘的一个石头屋子,那就是了。”
赫连诛颔首,策马掉头。
依言向东,是一片开阔的草地。再行了一阵,就能看见面突起的小山丘,有一座石头屋子。
屋子隐在被风吹动的牧草之,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只是这个石头屋子实在是破旧。
溪原的刘老先生也住石头屋子,但他还有用石头垒的院子,里面的屋子还是用木头搭的,照着梁国的建筑,有走廊有偏厅。
这个石头屋子,就是直接用石头堆起来的,孤零零的一座,立在山丘。
到屋子,赫连诛与阮久下了马。
两人,赫连诛才敲了一下门,却发破烂的木门是虚掩着的,他一敲就敲开了。
阮久连忙把门给拉回来:“轻点敲。万一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