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羞。”庄仙,“你不懂。”

“好吧。”

“来。”庄仙把他拎到石头上,“你也唱一遍。”

“这样不好吧?”

“你是不是不敢?怕赫连诛气?”庄仙咂咂嘴,“啧,太可怜了,身为王后,连唱个歌都不行。”

“谁说的?”阮久抱起小羊羔,让小羊踢了他一脚,“你先唱,我跟着学。”

“好,听着啊。”

鏖兀民歌惯爱用动物比人,庄仙跟着唱一句,阮久就跟着学一句。

开始阮久还规规矩矩地跟着学,后来庄仙越长越大声,阮久为了压他,也扯着嗓子嚎。

可称得上是“响遏行云”。

唱完一首歌,阮久嗓子都哑了。

庄仙又问:“你会不会其他的?”

阮久点头:“你别那么瞧不起人。”他看了一眼远处那个金发姐姐,想了想,也喊了一句:“奇伦山上的太阳!”

庄仙不屑:“这算什么?”

阮久忙:“我还会喀卡那边的方言版。”

他去喀卡的时候跟着动物三兄弟中的臭鼬学过两句,他显摆似的,舞足蹈的:“北边冰雪的部落,是狮王的栖息地。狮王醒来之时,嗷呜——”

庄仙扶额,别过头去,努力忍住笑:“我会狄力那边的。”

“狄力在哪边?”

“也在北边,不在西北边。”

原本好好的鏖兀话教学,最后变成了显摆大会。

阮久才来鏖兀一年,当然比不在这里待了好几年的庄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