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醒来后,少年走的格外无情。
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老是抓他,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
终于有一天,他在遛狗途中,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
后来,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
他对自己张牙舞爪,还喜欢使小性子,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
但是又很乖很乖,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
他真的很好哄,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
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叫一声,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
薄荷糖吃完后,他就开始耍无赖:“我的糖,你还我。”
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
然后就乖了。
聚会上,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一群人都拉不住。
还要回来跟他炫耀:“老公,我帮你把他砸瘸了,惯的他!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
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上面一长串的数字,莞尔:“这爱意,挺贵。”
不过好在他养得起。
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但他们没有,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